您的位置 > 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新闻

7月IPO过会率再度下降 “双创”审核聚焦定位契合度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21-08-13 20:35:43  阅读次数:326

7月份,共有47家次公司进入上会审核阶段,其中有4家公司被否,3家公司暂缓表决。

2020年上会审核634家次,其中9家被否。今年前7个月被否数已达到14家,超过了去年全年水平。    

记者梳理发现,拟上市公司瞄准的板块不同,审核关注的重点也不同。对于主板的拟上市公司,审核往往更看重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对于科创板、创业板的拟上市公司,审核则更看重公司与板块定位的契合度。    

经过二季度的舒适期后,AIPO过会率在7月份再度下降。    

在刚刚过去的7月份,AIPO过会率为85.11%,不仅低于第二季度的92.47%,甚至低于被视为降温期的第一季度的87.97%。对此,有投行人士表示,过会率降低应主要与这批上会企业有关,目前尚未关注到相应的政策动向。    

观察今年前7个月IPO被否案例的原因,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数据真实性等依然是审核关注的重点。而对于科创板、创业板而言,拟上市公司与板块定位的契合度也较多地出现在审核意见中。    

7月过会率降至85.11%    

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共有47家次公司进入上会审核阶段,其中有4家公司被否,3家公司暂缓表决。以此计算,A7月份IPO过会率为85.11%。    

对比来看,今年前7个月,IPO上会审核次数为273家次,其中被否数为14家,暂缓表决和取消审核合计数为16家,即IPO过会率为89.01%。进一步细化观察,今年一季度,共有131家公司进入上会审核阶段,由于有2家公司上会2次,所以合计上会审核次数为133次,其中8家公司被否,4家公司暂缓表决。    

这意味着,今年AIPO被否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无论是被否家数,还是被否比例均明显下降。到了7月份,被否率再度攀升。    

可以明确的是,今年一季度被否率骤增与彼时的监管态度有一定关系。129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下称检查规定)。根据检查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131日组织完成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抽签工作,共有20家企业被抽中。    

然而,20家被抽中的企业中,有八成撤回了材料。这一情况引发监管重视,沪深交易所均表示,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7月份IPO过会率再次下降,主要原因肯定是IPO公司质量,但也提醒我们紧跟政策动态。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76日,《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发布,对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惩治力度,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作出重要部署。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2020年上会审核634家次,其中9家被否。今年前7个月被否数已达到14家,超过了去年全年水平。下半年审核节奏将保持平稳,被否案例有可能继续增加。    

监管聚焦业务、定位    

市场关注IPO被否率高低起伏,可对拟上市公司来说,审核关注的重点、问询的核心问题才是关注重点。    

记者梳理发现,拟上市公司瞄准的板块不同,审核关注的重点也不同。对于主板的拟上市公司,审核往往更看重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对于科创板、创业板的拟上市公司,审核则更看重公司与板块定位的契合度。    

例如,老铺黄金拟登陆深市主板,在722日召开的发审委会议上被否。发审委会议提出的问题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例如,公司是从金色宝藏剥离而来,二者此后数年仍存在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公司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是否有其合理性;公司部分产品委外加工,这一交易是否合理、真实。    

鸿基节能是因与创业板定位的契合度不足而落榜的。鸿基节能主要从事地基基础及既有建筑维护改造的设计和施工。其中,地基基础包括桩基施工、基坑支护等;既有建筑维护改造包括隔震加固、结构补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文物保护等。    

尽管鸿基节能自认主营业务属于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业态的深度融合,但在公司申报创业板IPO期间,监管部门先后在第二、第三轮问询中,就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进行追问。据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1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上市委仍旧紧盯鸿基节能与创业板定位的契合度,要求公司结合建筑业企业运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在列新技术开展业务的情况,阐述其掌握并熟练运用行业通用技术属于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深度融合的理由。此外,上市委还让鸿基节能说明其既有建筑维护改造业务属于新业态的理由。    

赛赫智能在冲刺科创板时被否。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公司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和重大担保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有关研发投入核算的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财务数据真实性等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部分公司IPO被否的原因。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信息披露的质量最为关键,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都应该对信息披露慎之又慎,这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审核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