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22-03-07 19:14:11 阅读次数:258
2021年,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上交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理念,坚守资本市场人民性,认真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全面加强一线监管,依法依规从严惩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同时,更加注重提升一线监管的及时性、透明度和协同性,更加注重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更加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去年全年,上交所针对各类违规主体实施纪律处分185单,同比增加约36%;处分证券发行人126家次及相关监管对象656名,同比增加约15%;针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逃废债”、定期报告披露违规等典型、恶性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员,作出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格人选等处分决定50余次,同比增长约20%;针对异常交易行为和一般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实施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5300余次,同比增长约60%。
严格执行退市新规
按照中国证监会“三点一线”监管协作要求,上交所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职责,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其中,突出对财务造假等重点案件的惩处。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持续强化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并购重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松管制、加强监管”要求,强化“三高类”重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现金类重组现场检查力度。
2021年,上交所切实承担好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退市新规,同时加强与证监会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同,注重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实现“退得下”并且“退得稳”。完善财务类退市实施标准,2021年是退市新规落地执行的第一年,全年沪市退市14家,其中强制退市8家;对披露年报后触及相应退市指标的42家上市公司及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防范违规乱象 在科创板重演
注册制改革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上交所落实注册制“三原则”,压严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压实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严格把好入口关;优化调整发行承销规则,规范科创板发行定价秩序;紧紧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个重点目标,强化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防范市场乱象重演。
及时查处审核环节信披违规。例如,硕世生物实际控制人故意隐瞒对赌协议,实际控制人被通报批评,发行人被予以书面警示。
同时,抓早抓小为科创企业立规矩。开板以来,科创公司整体运作规范。针对一些科创公司及股东、董监高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从严从快”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严肃处理发行承销“抱团压价”,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另外,随着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和市场扩大开放深入推进,上交所完善债券监管制度规则,协同防范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切实提升债券市场违规行为监管力度。
同时,严打“逃废债”等恶性违规。针对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顽疾”,加大惩戒力度。落实抓“关键少数”和精准监管要求,加强个人责任追究。将评级机构执业纳入监管范围。
完善监管实施机制
组织和管理证券交易,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是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责。上交所不断提升异常交易监管精准度和有效性,持续加大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核查力度。这包括,扎实做好异常交易监控和违规线索核查上报,严打伪市值管理。切实维护基金和股票期权交易秩序。在异常波动股票监管中,强化交易和信披监管联动。
在全面加大一线监管力度的同时,上交所也更加注重严格、公正、规范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强化责权意识、程序意识,推行透明监管,提升一线监管的规范性和公信力。更加注重提高监管能力,丰富监管手段,通过实施分类监管、运用科技监管,提升一线监管效能和专业化水平,推行透明监管、落实高效监管、实施分类监管以及运用科技监管等。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提升监管能力,依法依规加强对证券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努力维护证券市场“三公”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