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2021-12-08 19:27:10 阅读次数:368
深证上〔2021〕1159号
各创业板上市公司及相关市场参与人:
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为规范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19日